期刊出版形式差错数计算方法
来源:本站 发布日期:2020-10-08 浏览:2778人/次
期刊出版形式差错数计算方法
一、期刊出版形式基本要求
期刊应当在封一明显位置刊登期刊名称和年、月、期、卷等顺序
编号。期刊增刊应当注明“增刊”字样,期刊合订本应当注明“合订
本”字样。外文期刊应当同时刊登中文刊名,少数民族文字期刊应当
同时刊登汉语刊名。
期刊应当在封四或版权页上刊登期刊名称、主要责任单位(主管
单位、主办单位、出版单位)、印刷单位、发行信息(包括发行方式、
发行单位、邮发代号等)、出版日期、总编辑(主编)姓名、定价(或
“免费赠阅”字样)、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(CN)等。领取国际标
准连续出版物号(ISSN)的期刊应当同时刊登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,
期刊增刊应当刊登增刊备案号。公开发行的期刊应当在封一或封四刊
登期刊条码。
期刊刊登广告应当在明显位置注明“广告”字样,不得以新闻形
式刊登广告。
二、期刊出版形式差错计算方法
1. 期刊名称
(1)未在封一明显位置刊登期刊名称,计 6 个差错。
(2)刊登的期刊名称不是经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名称,
计 6 个差错。
(3)封一刊登的期刊名称未大于并明显于其他标识性文字,计
6 个差错。
(4)外文期刊未刊登中文刊名或外文刊名与中文刊名明显不一
致,计 2 个差错。
(5)少数民族文字期刊未刊登汉语刊名或少数民族文字刊名与
汉语刊名明显不一致,计 2 个差错。
(6)期刊名称在封一(含书脊)、版权页、封四等处未保持一致,
计 2 个差错。
2.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和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(1)未刊登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,计 6 个差错。
(2)刊登的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不是经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
门批准的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,计 6 个差错。
(3)刊登的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不符合《中国标准连续出版
物号》国家标准,计 2 个差错。
(4)已领取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但未刊登,或刊登的国际标
准连续出版物号与期刊名称不对应,计 2 个差错。
3.主要责任单位
(1)未刊登主管单位、主办单位、出版单位,计 2 个差错。
(2)以合办、协办、承办等名义刊登非责任单位信息,计 2 个
差错。
(3)未刊登出版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,计 1 个差错。
(4)刊登的主管单位、主办单位、出版单位不是经国家新闻出
版主管部门批准的单位,计 6 个差错。
4. 期刊条码
期刊条码有下列情况的,每处计 1 个差错。
(1)未刊登条码。
(2)条码制作形式不符合要求,不能通过相关设备识读。
(3)条码信息与期刊名称、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、国际标准
连续出版物号、刊期及出版年份、月份不一致。
5.印刷、发行信息
未刊登印刷单位、发行信息,计 1 个差错。
6.总编辑(主编)姓名
未刊登总编辑(主编)姓名,计 1 个差错。
7.版权信息
(1)刊登非广告作品未注明作品名称、作者姓名等信息,每处
计 1 个差错,一期最多计 2 个差错。
(2)刊登转载作品未注明作品名称、作者姓名、转载出处等信
息,每处计 0.5 个差错,一期最多计 2 个差错。
8. 出版标识出版标识有下列情况的,每处计 1 个差错,一期最多计 2 个差错。
(1)未在封一明显位置刊登年、月、期、卷等顺序编号。
(2)未按批准的刊期出版。
(3)封一和版权页等处的年、月、期号标识有省略。
(4)采用卷号和(或)总期号标识的期刊,其卷号和(或)总
期号随意更改、未连续编排或使用总期号、卷号代替年、月、期号。
(5)同一期刊每年出版的各期分别独立设置编号体系交叉出版。
(6)出版增刊未注明“增刊”字样、未刊登增刊备案号。
(7)出版合订本未注明“合订本”字样。
(8)刊登广告未注明“广告”字样。
9. 定价
未在固定位置刊登期刊定价(或注明“免费赠阅”字样),计 1
个差错。
10. 版权页
(1)未在期刊正文之前或封四上设立版权页,计 2 个差错。
(2)版权页刊登的项目(除期刊名称外)未与封一或封四保持
一致,每处计 1 个差错,一期最多计 3 个差错。
11. 标识性文字
标识性文字使用夸大事实的宣传用语,如“世界排名第×名”“全
球发行量最大”“中国唯一”“获奖最多”等,每处计 1 个差错,一期
最多计 2 个差